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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2-02-24 文章来源:世纪华联(肇庆)商贸有限公司 编辑:陈韫灵

我公司在贵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力度,贯彻落实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食品经营基本情况

目前,我公司食品经营主要以供销为主,2020年12月获得营业许可证!营业一年以来,受到了广宁人民一致好评,但从目前情况看,食品安全销售中表现为:一是商品种类多,二是供货渠道多,三是公司经营时间还不长,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逐渐提高,目前正在加强完善经营、管理模式。


二、制度食品安全各方面规则制度记录在案,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三、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每月坚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活动,重点宣传食品法律法规,非法食品的危害等方面知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督促员工认真细致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致划分到个人,按要求完成日常食品安全工作,

并纳入年终总结内容。

3. 积极执行公司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根据要求,公司严格实行企业法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制度

(二)公司的各项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并且合法、有效。

(三)进货查验制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记录,严格把控进货关卡,做到查必有,任何一种商品都有其进货记录

(四)公司制度严格食品检查制度,定时检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做好记录,对近期商品及时下架,不定时对商品进行抽检,对不能检验的商品进行委托检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商品的处理记录。

(六)建立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商品,公司将严格按法律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七)建立公司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八)公司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九)公司主动收集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

(十)公司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今年全年公司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公司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十二)制度严格禁止销售的食品并下发到每个人

 禁止销售的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4.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5. 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6. 无实体门店的入网食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制售类食品以及散装熟食

7.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8.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深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1.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12.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13.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14.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5.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以及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16.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前期管理不当,对进货过程的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对食品安全的进出库没有严格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全面执行到位。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二是公司员工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在配合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是良心工程。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本超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此,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严格食品安全自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各岗位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严控食品采购来源。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均来自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强的供应商目质量安全可靠可控,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合法。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采购无合法来源或无法追溯来源的食品。

四、严控食品销售过程。按照规范开展食品贮存、销售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交叉污染;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始终处于标签标识或标准要求的温度环境;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销售。不销售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销售未经任何防护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食品。

五、严格员工健康管理。认真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督促员工保持个人卫生,按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上岗工作;确保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持健康证上岗、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六、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无异味。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超市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希望我们的努力与诚心,助力广宁实现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