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守护“邑”方食安
2022-12-29 江门市食药安办主任,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少谋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市场经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保障食品安全是最良心、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为实现食品安全“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目标,让人民吃得放心、安心,2021年以来,广东省江门市(又称“五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努力构建“政府落实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全民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的科学高效、执法有力、责任清晰、重点突出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推进食品产业稳步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高位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保障
落实党政同责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出台《江门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江门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江门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江门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江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跟踪督办项目,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被纳入全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被列为年度述职、纪委监委巡察、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2022年,江门市修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党委纳入考核范畴。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也被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六大指标之一。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中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由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对应级别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夯实组织架构 配足配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优化调整充实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组建以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35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面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完整。
压实各级责任 出台《江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江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管理制度(试行)》《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门市关于建立村级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网络,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六纳入”(将食品安全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文明城市建设、平安江门建设、政府绩效评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财政预算)、“三结合”(将食品安全战略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石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始终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水平。2020—2022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经费合计分别是19105.83万元、20186.94万元、21192.39万元,保持逐年递增的良好势头。
强化监管执法力量 加大基层执法基础建设,构建市、县、镇“三级监管”,市、县、镇、村协管员“四级网络”,全面推进食品监管体系立体化建设。目前,全市设1个市级市场监管局,7个县级市场监管局,77个镇级市场监管所,209个执法检查小组,配备818名执法人员,聘用村级协管员1491名。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力量需要。
夯实基础技术支撑 加强市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江门市食品检验所、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江门海关技术中心等均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其中,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现有食品检测设备200多台套、总价值近1300万元,开展食品检测项目近5000个;市食品检验所检测项目参数达到3600项;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通过“双认证”、认证检测项目903个,是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修订印发《江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建江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连续两年在市、县层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制度,突出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构建“信息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引导—事后评判”舆情处置模式,近三年共监测相关舆情134万余条,分析研判处置敏感舆情信息260多条,收集发布舆情周报151期、月报35期、快报204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不断优化监管模式,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进口冷链食品冷库、校园及风景区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等高风险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市统筹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全面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全覆盖。建设全省首个覆盖全市范围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全市主城区域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冷链配送”全覆盖,基本实现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全流程溯源监管。成功打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农业投入品追溯平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落实从严监管,扣紧全过程安全每一环节
坚持源头严防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原材料,严格把控源头风险可以将安全隐患堵在“萌芽状态”,避免风险因素传递到后续环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整体成本。江门市注重从源头抓起,统筹推进全市农畜产品、耕地、水资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守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第一道关口。建立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GMP要求。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检查经营业户是否依法依规经营,是否落实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等情况。制订出台《江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仅2022年一年就完成水稻超标区安全利用措施落实9016亩,切实做好工业面源污染防控,切断工业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强化风险严控 江门市按照国家、省的决策部署,结合江门实际,分析风险控制关键点,提高在日常抽检工作中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统筹执行抽检任务,每年均制定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等产品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抽检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印发《2022年江门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6批次”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细化各县(市、区)和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严格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强化食品抽检“三个率”: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并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查找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通过落实“每月一通报”制度和召开工作会、个别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抽检结果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开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推进全过程严管 江门市注重从食品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菜篮子”“米袋子”安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等风险隐患较高的环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推广建设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重点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高风险业态进行综合治理。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近3年分别印发了直接监管和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和逐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D级企业实施1年不少于2次日常检查,并按时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双随机”检查任务。
实施违法严惩 江门市坚决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强化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高效衔接,通过行政处罚、立案查处、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捣毁黑窝点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近年来,全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小作坊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等,大力整治行业乱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1—9月,共受理涉食品投诉3540条,举报1625条,处理率100%。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涉食品违法案件1087宗,罚没金额近6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3宗。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862人次开展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宗,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宗。公安机关侦办涉食品刑事案件37宗,涉案金额超7300万元,其中2021年开展“飓风2021”行动打击成效排名全省第一。
注入科技赋能,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列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积极推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上培训和抽查考核,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管理投入。督促企业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鼓励企业开展HACCP、ISO2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强化对其生产过程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积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险长效机制,优化保险产品质量,提高供需匹配度,加强宣传引导,印发《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工程实施方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截至今年10月,全市208家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已有81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信息填报子系统,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信用承诺活动,督促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诚信守法宣传栏,其他企业张贴诚信守法教育海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诚信守法企业文化创建。
完善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在农贸市场和餐饮经营单位大力推广“食安封签”“互联网+明厨亮灶”“邑食安”以及“一监到底”查食安专项行动。以粮、油、肉类等重点品种和当地特色食品品种为试点,实施“一品一链”食品追溯行动,推动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食品追溯平台布局。逐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制度,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以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促进江门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10个、“粤字号”农业品牌130个,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4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3个,位居全省第一。
聚焦百姓关切,共筑社会共治新格局
加强宣传,提高全员监管水平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主线,围绕“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主题,2022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组织活动769次,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或推送消息6623次,制作并发放宣传材料89923份,制作并播放各类公益广告16829次,开展企业培训、讲座40次,参与培训讲座32964人次,开展“四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共772次。通过多方渠道,向大众普及食品安全监管常识,提升社会全员监管水平。
优化渠道,助推社会共治格局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12315、1234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在食安社会监督中的作用,依法依规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公开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维护自身权益。2022年共接到涉食品投诉举报5165件,100%按要求核查并回复。为市民提供“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市民可自主点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于政府部门深入了解公众难点痛点,提升群众监督效能。
聚焦关切,提升群众获得感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治理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解决群众期盼、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2022年,江门市连续三年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深入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22年江门在全省率先提前完成270家农贸市场和11家圩日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提升辖区内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经营设施、管理设施、设备水平,让市民“菜篮子”拎出幸福感、安全感。改造后,群众的满意度达96%。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截至今年11月,共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企业1家、建成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131家。在广东省食安办连续四年组织的调查中,该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由79.2%提升到87.1%,创建工作知晓率由75.42%提升到91.2%,创建工作支持率由97.7%提升到100%。群众食品安全工作获得感显著提升。
守护食品安全没有休止符。在今后工作中,江门市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力打造“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一以贯之地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全链条监管,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食品报》(2022年12月29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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