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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名单

2022-03-16 钟亚雅 罗群 文章来源:正义网 编辑:景雪

3月10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联合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市率先联签《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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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签仪式

《实施意见》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属于“黑名单”,通过行政机关审批环节审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确保及时将食品安全犯罪人员隔离在食品领域之外,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守护食品的市场安全、餐桌安全。规定双方通过党建共建、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方式,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优化工作衔接联动,实现专业资源技能共享,推动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签署仪式结束后,该院即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首批66名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注重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确保落实成效。 

  近年来,该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着力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60条、立案120件,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先后办理了获索赔赔偿金人民币5445910元的“毒蔬果”系列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李某清、卢某梅凉茶案。针对侵权人侵害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办理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35件、向法院起诉20件全部获得支持,向侵权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686万余元。针对有关行政机关在保护食品安全方面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85件,涉及自助售水卫生安全、散装食品安全、肉菜市场食品安全、校园餐饮、网络餐饮安全、网售处方药等,助推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接下来,双方将以《实施意见》的推进落实为契机,更好地打通信息壁垒,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凝聚工作共识合力,加强工作力度,协同筑牢食品安全风险“隔离墙”。